為引導家長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促進家庭教育發(fā)展,從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5月31日,蒼溪縣回水小學舉辦了《家庭教育促進法》宣講活動,陵江教育督導站關工委主任鄧正忠和常務副主任韓兵以及全體師生及家長參加了活動。
副校長呂良剛對《家庭教育促進法》展開了全面而深入的宣講。他明確指出,家長首先要做到以身作則,通過自身的良好示范為孩子樹立起正確的標桿;務必重視家校溝通,在積極的溝通中實現(xiàn)交流、達成包容,從而與學校形成緊密合力,共同為孩子的成長提供有力保障;要努力為孩子營造適宜的成長環(huán)境;培養(yǎng)孩子的知恩圖報意識;教導孩子珍愛寶貴的生命;培養(yǎng)孩子的堅韌毅力;激勵孩子積極進取、不斷向前的精神與勇氣;培養(yǎng)良好的行為習慣。他講到: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庭是孩子生命的溫床與搖籃,家庭是孩子學習生活的第一所學校,家庭是孩子認識社會、認識世界的窗口,家庭是孩子獲取人生幸福的源頭,家庭是孩子的心之所依、行之所范。因此,為人父母,必須首先為自己的后代營造一個溫暖和睦的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千家萬戶好,國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最后呂校長提出兩個期望:期望家長領會法律內(nèi)涵意義,將孩子品德塑造放首位,關切身心,給予陪伴關愛;期望家校聯(lián)動、齊心協(xié)力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攜手打造健康有愛的成長天地,讓孩子蓬勃發(fā)展成為有用之才。
此次宣講活動,讓學生和家長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進法》的法律知識,也進一步明確了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為家校共育打下了堅實基礎。今后,學校將持續(xù)開展家庭教育主題活動,引導廣大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攜手共進,共同守護學生健康快樂成長。(通訊員 文永茂)
蒼溪縣回水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