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讀研究生,因為女友態(tài)度冷淡不愿復合,竟拔刀對著女友的脖子捅了數(shù)十刀。行兇后,他自殺失敗,報警自首。
4 月 24 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控辯雙方當庭激辯。辯護人認為,犯罪嫌疑人找女友是為了復合,沒有殺人的動機。另外,他成績很好,多次獲得獎學金,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公訴人則表示,嫌疑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yīng)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責。至于成績好壞,和本案無關(guān)。
庭審直播截圖
曾患輕度精神病,和女友分分合合
丁某今年 26 歲,是南京一所大學的在讀研究生。2011 年,他因患有輕度精神分裂癥,休學回老家住院治療了 2 個星期,后來醫(yī)生認為他已基本康復,指示丁某停止服用藥物,并返回學校學習。據(jù)丁某的父母和同學回憶,直到案發(fā)前,丁某精神狀態(tài)都很正常。
丁某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yōu)異,數(shù)次獲得獎學金。2018 年 1 月,他和一名叫姜夢的女生談起了戀愛。在丁某讀研究生期間,姜夢已經(jīng)畢業(yè),進入社會參加工作。二人交往大半年,起初感情很好,可后來經(jīng)常因為瑣事發(fā)生爭吵,時而分手,時而復合。據(jù)丁某回憶:" 每次分手后,我都覺得自己離不開姜夢,于是主動認錯,可又難免會吵架,所以分分合合。有時吵得兇了,我會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以自殺逼姜夢復合。"
同年 9 月初,姜夢稱這段感情令她疲憊,再次提出分手。丁某很氣憤,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說了不少狠話,還跟朋友發(fā)微信稱,早晚要弄死姜夢和她的家人,朋友勸他不要激動,應(yīng)該設(shè)法挽回姜夢。
上門求女友復合不成,捅刺數(shù)十刀
據(jù)丁某回憶,9 月 4 日凌晨,他來到姜夢家門口,想要復合。姜夢開始不愿理他,他就一直敲門,直到姜夢放他進來為止。丁某一進門就稱自己很痛苦,想回到姜夢身邊,并再一次拿起水果刀,喊著不復合就當場自殺。姜夢讓丁某別鬧了,她明天還要上班,需要休息。丁某就把刀放在床邊,兩人先后上床休息,并發(fā)生了關(guān)系。庭審中,丁某稱,姜夢也沒有拒絕他。
當日早晨,丁某醒來,覺得姜夢應(yīng)該是原諒自己了,就問能不能復合,誰料姜夢態(tài)度依然冷淡。丁某越想越氣,突然,他拿起床邊的水果刀,把姜夢按在床上,對著她的脖子猛刺了數(shù)十刀。姜夢死后,丁某試圖自殺,可嘗試了幾次都狠不下心,他給父親打了個電話,說自己把女友殺了,隨后報警自首。
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經(jīng)鑒定,丁某在作案期間沒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檢方審查后認為丁某涉嫌故意殺人罪,遂提起公訴。而丁某的父母得知兒子出事后,主動聯(lián)系被害人家屬,積極賠償,終于在開庭前,讓對方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辯護人:
他有精神病、無殺人動機,被害人有過錯
2019 年 4 月 24 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公訴人認為,丁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應(yīng)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丁某主動報警,歸案后如實供訴了犯罪事實,可以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公訴人建議法庭考慮自首、被害人家屬已諒解等情形,綜合判罰。
丁某在法庭上稱,自己離不開姜夢,可動手時腦子一片空白,無法控制住自己。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后悔,認罪認罰。
兩位辯護人則對精神病鑒定、罪名都不認可," 首先,我方要求重新進行精神病鑒定。丁某作案時十分痛苦,控制力明顯下降了。其次,丁某沒有殺人的動機,他去被害人家里是為了復合,罪名應(yīng)該是故意傷害罪。另外,被害人姜夢也有一定的過錯,她明知道丁某以前有精神病,還在晚上放他進門,發(fā)生關(guān)系后又拒絕復合,這嚴重刺激了丁某。"
公訴人對辯護人的意見回應(yīng)稱:" 被害人沒有責任。情侶吵架十分正常,當晚被害人放丁某進門等行為,是出于心軟,怎么能說是過錯,更談不上刑事過錯。而沒有預(yù)謀的動機,并不等同于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丁某是學醫(yī)的,他很明白對著脖子刺數(shù)十刀會有什么樣的后果,應(yīng)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
辯護人還表示,丁某學習成績很好,以后可以為醫(yī)學事業(yè)作出貢獻,希望法庭從輕判罰,早日讓他回歸社會。公訴人對此回答稱,學習成績?nèi)绾,與本案無關(guān)。
法庭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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