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發(fā)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有了最新進展,大同市聯(lián)合工作組今天發(fā)布通報稱,經查,大同市大成雙語學校小學生趙某某(男,9歲)、晉某某(男,9歲)對同寢室同學孫某某(男,10歲)多次實施辱罵、毆打、欺凌等嚴重不良行為。
官方通報坐實大成雙語學校存在校園欺凌,也坐實了校方在管理上嚴重失職失責。正是這種在管理上的嚴重失職,嚴重不作為讓涉事學校蒙羞,多人被處理,可謂咎由自取。
兩名欺凌者均為9歲,卻干出如此惡劣之事,令人出離憤怒,更倍感沉重。因他們均系未成年人,故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必須受到訓誡。通報稱,警方已責令其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的確,其心理是病態(tài)的,該需調適;其行為是扭曲的,該被矯治。
經過矯治,這兩名欺凌者能否痛改前非,值得觀察。必須追問的是,他們的監(jiān)護人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警方已對他們的監(jiān)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這是基本操作。孩子欺凌了他人,家長不能雙肩一聳、兩手一攤就算完事,除了道歉、賠償等,更需反思教育方式,以及承擔疏于教導的責任。如果對自家的孩子不嚴加管教,他們就可能傷害他人,最終搭上自己的前途。
不管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都應該對校園欺凌事件零容忍,都應該依法承擔責任。此次事件是對各級學校的一次警示教育,為校園管理敲響警鐘。不僅平時要嚴格管理,避免出現(xiàn)欺凌事件,更需要在出了問題不掩蓋問題,不能妄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唯有實事求是,方能變被動為主動,方能讓學生和家長放心。該管卻不管,該制止卻不制止,學校失聲,監(jiān)管失靈,無疑就是縱容,成為了幫兇。
校園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如果容忍校園暴力頻發(fā),無視校園欺凌,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更無法承擔教書育人的重任。
近年來,國家為有效遏制校園欺凌,健全了一系列制度約束,不斷完善法律法規(guī),成效顯著。但是,一些學校并未重視,該監(jiān)管卻疏于監(jiān)管,該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卻走過場,該密切注意學生心理變化卻熟視無睹,由此導致欺凌事件發(fā)生。
說到底,校園欺凌頻發(fā),制度失靈的背后,是學校失職,是管理失范。大同這起事件再次警示各家長、各學校,該承擔的責任絕不能推卸,該做的防范一點都不能少。
大同欺凌事件給校園管理敲響警鐘,大同欺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