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作孽啊,是我把這只色狼引到家里,害了我的女兒。”劉女士(化名)怎么也沒想到,自己熟識的老鄉(xiāng)婁某,在半年里,多次性侵自己未滿12周歲的女兒小蕊(化名)。近日,婁某被判犯強奸罪、猥褻兒童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
某今年24歲,單身一人在青田務(wù)工。婁某對劉女士很熱情,一口一個劉大姐叫個不停。因為是老鄉(xiāng),劉女士也對婁某很熱情,經(jīng)常請婁某到家里玩,甚至留他在家中住宿。 2015年6月中旬,婁某在劉女士家中留宿了10多天。劉女士安排婁某與她還未滿12周歲的女兒小蕊和9歲的小兒子同住一個房間,自己帶著小女兒睡在另一房間。 一天晚上,劉女士剛睡下,聽見小蕊起床上衛(wèi)生間,但過了很久也沒出來。劉女士于是起身去看,走到客廳時,發(fā)現(xiàn)婁某從衛(wèi)生間里出來,躡手躡腳地走回房間,后面跟著小蕊。 劉女士一看不對勁,馬上沖進女兒房間盤問。小蕊支支吾吾地說,她剛才上廁所,婁某就悄悄跟了進來,對自己進行猥褻。婁某見事情敗露,倉皇奪門而逃。隨后,劉女士報了警。 劉女士感覺事情絕不止如此,繼續(xù)追問,得到的真相幾乎令她崩潰。小蕊哭著說,在2014年12月底,小蕊到婁某的出租屋玩,婁某就強行與她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性侵后,婁某還威脅小蕊不要告訴媽媽。之后,婁某多次在劉女士家留宿期間,粗心的劉女士都安排婁某和小蕊同住,讓這只色狼屢屢得手,多次對小蕊實施奸淫。 這半年多時間里,小蕊身心受到重大傷害,而劉女士一直被蒙在鼓里,劉女士知道真相后后悔不迭。 近日,青田縣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婁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年。 |